发布时间:2018-06-10 阅读数:10784 分享:
课堂教学是教学“主阵地”,课堂教学质量是高校教学质量最直接的体现,全体职工应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学院的教学活动,促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学院对各类听课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人员及要求
(一)党政领导听课
学院党政领导要求深入教学第一线,对学院教学质量把关,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除外)每学期必须听课2个课时以上(其中思想政治类课程必须1个课时)。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必须听课8个课时及以上。(其中思想政治类课程必须达2个课时以上)。
(二)干部听课
学院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以教学为中心”这一理念开展工作。教学管理部门、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听课2个课时及以上。系(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听课8个课时及以上。其中,所辖专业的医学类课程不得少于听课要求的50%及以上。
(三)同行听课
为加强进教师之间课堂教学经验和技巧的交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专任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院内行政兼课教师)每学期必须听课12个课时及以上。其中,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含试用期的专职专任教师),每学期要选择高职、副高职教师或骨干教师的课程听课,并认真做好课堂记录。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将作为师培检查的项目之一。
(四)辅导员听课
为促进学生工作干部深入课堂,了解班级教学情况,加强对学生学业的引导、加强班风、学风建设。辅导员每周必须到所带班级选择任意一门课程听课2个课时及以上。
二、听课课程范围
包含全院开出的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听课人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合理安排。
三、听课流程办理
(一)每学期开学第2周,教学科研部统一将《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听课表》发至相关各部、系。听课人员应妥善安排好听课时间。
(二)听课人员对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应及时反馈教学科研部,教学科研部应对教学中存在问题梳理后及时进行反馈,督促和帮助教师尽快整改,提升教学水平。
(三)每学期的第12周由各部、系主任按照要求,督促检查本部门听课完成情况,对完成情况不理想的老师及时提醒和督促。
(四)每学期的第16周由各部、系统一收齐听课表,交教学科研部。教学科研部对收回听课表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请各部门、各教研室、实验室组织传达、落实。
本规定不包含督导、专家的听课要求。
本规定自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听课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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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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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部(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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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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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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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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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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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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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建议、意见 (讲师以下青年教师此栏填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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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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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确认 签名 |
年 月 日 |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听课表
(党政领导、干部、同行听课)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辅导员听课表
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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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务) 及隶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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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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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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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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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课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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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卫生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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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课纪律情况(是否迟到、玩手机、吃东西、讲小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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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尊师重教、出勤等纪律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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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与学两方面的意见、建议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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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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