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的国际交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根据学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功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学院已设立国际交流中心和国际学院,按照学院的实际情况,国际交流中心和国际学院合署办公。
国际交流中心
职能职责:为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处理学院外事工作的职能机构与归口部门,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学院的涉外工作、对外学术交流、外事活动,肩负着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的双重职责。具体包含:学院外事政策宣贯、政策制定;各类国际化项目交流拓展及管理;国际会议;外籍教师;外事接待;外事活动管理;外事宣传;外事数据汇总上报;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境)事务;保持与校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等。
国际学院
职能职责:为国际学生的管理机构和教学部门,针对国际学生有五种管理职能,即“外事管理、学籍管理、学费管理、奖学金管理和社区管理”;发挥四项服务功能,即“招生宣传服务、医疗保险服务、学生活动服务和文化考察服务”。
联系电话(传真):6830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