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通知公告

教务处 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教师董宇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通报

发布时间:2022-06-01 阅读数:20245 分享: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云医健院〔2021〕23号)的相关规定,经教务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小组”认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小组”审核同意,现将教师董宇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通报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董宇,在2022年5月19日上午3-4节《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私自让学生在教室内上自习,缺课2学时,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中教学事故分类及等级界定标准,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处理如下:

1.给予全校通报;

2.扣教师董宇当月课酬/绩效200元;

3.教师董宇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体教师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严肃教学工作态度,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避免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的发生,确保全校教学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