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6 阅读数:19196 来源: 分享: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医学院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在实训楼201举行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观看教育部组织的宪法晨读直播,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有: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医学院全体辅导员及各班团支书。
此次直播的内容有:升国旗、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宪法晨读;《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领唱;第三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学生现场展演;教育部领导讲话。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当代师生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观看此次国家宪法日活动直播,让广大师生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自己人格健全的重要意义,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广大师生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今后,我校将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宪法进学校、进课堂,不断增强学生的宪法观念,引导学生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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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记者团 孔佑璧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