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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阅读数:7887 来源: 分享: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寒假放假安排及高职扩招(弹性学制)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集团有关工作安排及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校历,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星期一)至2月23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一)报到注册,2月25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至2月21日(星期五),2月22日(星期六)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三、高职扩招(弹性学制)教育教学安排

2020年1月5日(星期日)报到注册,1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1月18日(星期六)正式离校。涉及相关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职工须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于1月19日放假。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发展部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留离校登记工作。后勤保卫处、各系部做好放假前、开学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全体师生员工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和出行安全。

(二)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确保有序开展。教学科研部和各系做好放假、收假前后的工作安排,确保期末考试和高职扩招(弹性学制)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确保期末阅卷、成绩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各类教学材料按要求上交存档,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三)做好值守应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要严格初次报告时限,严格执行2小时内事故初报制度。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规模、伤亡人数、可控程度、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内容。要落实好较大级以上事故续报规定。

(四)寒假期间,各系部、职能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副处级以上干部离开昆明的须向党政办报备。各系部、职能部门须于2020年1618:00前将《处级以上领导外出情况登记表》和《寒假值班安排表》报党政办。

    涉及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的教职工,请以《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云经管院〔2020〕3号)和《医学院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本科合格评估重点工作的安排》为准。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