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7 阅读数:10457 分享:
根据《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云医健院发〔2022〕94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籍将作退学处理。
经辅导员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学校审批。现对王媱等5名达退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后,将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学生进行退学处理。
公示期间联系人:张老师 0871-63533573
附件:退学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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