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1 阅读数:27149 分享: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岗位实习质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实习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和表彰在岗位实习过程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实习生。教务处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评选一批优秀实习生。现将评选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圆满完成岗位实习任务的2023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或表彰。
2.全身心投入实习,工作责任心强,未出现过违纪事件。
3.勤奋好学,各阶段实习考核成绩优良以上。
4.在实习期间,表现出良好精神风貌和职业道德,能较好地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利益和荣誉。
5.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二级学院在学院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基础上按规定名额向学校教务处推荐。
2.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认真掌握标准尺度,广泛听取实习单位有关领导和实习指导老师及同学们的意见基础上,采取上下结合办法,产生初选名单,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填写《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报教务处审批。
3.评选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人数名额、程序办法、评选结果公开。
4.经学院审核同意的优秀毕业实习生登记表报教务处后,要公示一周,受理投诉。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或者在取得荣誉称号后出现考试不及格、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以及受过违纪处分的,经教务处审定可取消其优秀毕业实习生的荣誉称号。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学生填写纸质版《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
2.二级学院汇总《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并发送到邮箱1074352561@qq.com。
3.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5月11日以前上交至教务处。
五、奖励办法
获评《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实习生》的同学颁发优秀荣誉证书,并发文通报表彰。
附件: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