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3 阅读数:13215 分享:
教学常规检查是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使我校期初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对2022-2023学年下学期期初教学安排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检查时间
各教学单位自查: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校级抽查:2023年3月1日
(二)检查流程
海源校区:2023年3月1日8点20分,检查组人员在综合楼大厅集合。各检查组收集汇总当天检查情况,将检查表汇总至教务处朱兴梅老师(18213075209)。
理工校区:2023年3月1日8点20分,检查组人员在科技楼大厅集合。各检查组收集汇总当天检查情况,将检查表汇总至教务处马黎敏老师(18487363054)。
(三)检查人员安排
海源校区:
第一组:第一教学楼(6楼)
组 长:张婉婉
组 员:李 军、字 慧、李 莹、朱兴梅(检查表汇总负责人)
听课分组:张婉婉、李 军、字 慧
第二组:第三教学楼(2楼、3楼)
组 长:王红卫
组 员:商艳霞、王付兵、林雪静、吴 薇、贺琳媛、杨正润、谢 丹(检查表汇总负责人)
听课分组:第1组:王红卫、吴 薇
第2组:商艳霞、王付兵、林雪静
第三组:综合楼(2楼、3楼、5楼)
组 长:曾永群
组 员:衡新华、张卫东、田 野、龚跃华、徐晶晶、喻彩贤(检查表汇总负责人)
听课分组:第1组:曾永群、田 野
第2组:衡新华、张卫东、龚跃华
理工校区:
第一组:第二教学楼
组 长:杨绍坤
组 员:杨博文、谢秋霞、郭 睿、吴瑞丰、刘云铭(检查表汇总负责人)
听课分组:杨绍坤、杨博文
第二组:第五教学楼
组 长:高 攀
组 员:蔡发书、黄 晶、张兆敏、张飞阳、刘 蕊、马黎敏(检查表汇总负责人)
听课分组:高 攀、蔡发书、黄 晶
第三组:第四教学楼
组 长:刘启静
组 员:张福昌、魏志敏、黄茗远 (检查表汇总负责人)
听课分组:刘启静、张福昌
第三组:科技楼(7楼、8楼、9楼)
组 长:顾宝坤
组 员:李想、边温馨、李林春、张宇飞(检查表汇总负责人)
听课分组:顾宝坤、李想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管理情况
1.各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课程授课计划及课表编排情况;
3.教材到位、教室、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准备情况;
4.期初教师调停课情况。
(二)条件保障情况
1.教室及实验室等教学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的准备情况及各类教具的到位情况、运行情况;
2.教学楼、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
(三)教师教学情况
1.教师到岗等教学纪律检查;
2.教师期初教学材料检查,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教案、教学进度表、课件、云班课资源等;
3.教师上课风貌,仪容仪表等情况检查;
4.教师课堂组织情况检查、教学效果,特别是本学期新聘任外聘教师和新入职专职教师上课情况。
(四)学生学习情况
1.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及出勤情况检查;
2.学生上课教材到位情况及相关教辅资料的准备情况。
三、检查要求
1.请各检查组人员认真履职,保证检查区域和内容全覆盖,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教学秩序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成员分别按照听课分组于上午第1-4节课对开课班级进行随机听课,须完成至少2学时的听课要求,填写听课表并交回,海源校区交徐晶晶老师,理工校区交郭睿老师。
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根据自检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2023年3月2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
3.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拟订期初教学检查方案,持续对本单位教学运行情况及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开展自查,特别是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新入职教师上课等情况要重点关注,出现教学事故类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反馈,并于当天16点前将教学检查数据电子版报谢秋霞处,教务处将对以上工作进行抽查。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