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6 阅读数:12684 分享: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按学校工作计划安排,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现将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全校学生期末考试应于2023年3月5日前完成;
2.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各科目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存档,考试需按考试方案严格执行;
3.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工作组,对期末考试进行巡视监督;
工作组领导:张婉婉、王燕秋、曾永群、刘 佳、王红卫、高 攀
工作组成员:刘启静、田 野、谢秋霞、喻彩贤、谢 丹、朱兴梅、马黎敏、黄茗远、刘云铭、张飞阳、张宇飞
4.考试结束,各教学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阅卷,成绩录入,存档标准严格遵守《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云医健院发〔2022〕47号)要求。
5.融智云考系统维护人员:陆禹杭13529219742
海源校区机房开门及维护人员:靳程稀15388711314
理工校区:
(1)五教机房开门及维护人员:李小明13577035095
(2)一教机房维护人员:刘俊余18687571931
(3)科技楼机房维护人员:道越刚13888070894
二、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考试前召开期末考试考务会,并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监考守则、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定,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并将会议记录、新闻稿等相关材料在2月23日报至教务处马黎敏处;
2.监考教师应认真查阅监考安排表,以免遗漏,造成教学事故;
3.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4.监考教师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报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并安排相应的老师代替,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5.各班级应认真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考风考纪,杜绝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严格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各二级学院在考试结束后对期末考试进行总结,并将期末考试总结分析报告在3月15日报至教务处马黎敏处;
期末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这一环节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良好学风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针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切实有效措施,严肃考风,及时查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请各任课教师按时按质完成试卷批阅、成绩录入、材料归档等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