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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通知公告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关于给予陈天航等53名学生留级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9-29 阅读数:24157 分享: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云医健院发〔2021〕24号)文件中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校修读期间,经补考后累计不合格必修课程达6科及其以上者,给予留级处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陈天航等53名学生留级处理,具体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留级学生名单

 

 

 2022年9月28日

 

 

附件:云医健院发〔2022〕106号-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关于给予陈天航等53名学生留级处理的决定.pdf